●活動需知
1. 本活動僅限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居民參加, 領獎事宜僅限以上地區。
2.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須知與活動聲明之規範。
3. 「液同瘋世足-預測冠軍抽朝聖機票」(以下簡稱本活動)為大同會員限定活動,若經系統檢核資料有誤,將不具參加活動資格。
4. 登入消費紀錄之購買日期須為107/06/01~107/06/30期間不限金額消費,並上本活動網站登入大同會員身分後即可參加本活動。
5. 每消費一筆即可累計一次預測機會,消費次數越多可預測次數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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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得獎者若因退貨導致發票作廢,則同步取消得獎資格,並須退還獎品。
7. 獎項不得要求兌換現金,若因其不可抗因素,大同綜合訊電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更換等值對應產品。
8. 參加者未於時間內回覆並提供查核之中獎資料者皆視同放棄領獎權利。
●兌獎方式
1. 將於7/17(二)於「大同TATUNG同樂會」FB粉絲專頁以及「大同3C官方網站」最新消息處公告得獎名單
2. 得獎者必須如期繳交下列資料始可獲得活動獎品(逾時恕不受理)
(1)7/18(三)將有專人依據會員入會登記之聯絡電話與得獎者聯繫,並寄發「活動得獎收據」至得獎人信箱
(2) 7/27(五)前得獎人匯入機會中獎稅金至「華南商業銀行 帳號:107100739527」並將匯款帳號後5碼e-mail至dean.li@tcpc.tatung.com.tw行銷一課李先生以利核對
※機會中獎稅金匯款金額將有專人告知
(3)列印「活動得獎收據」並填寫完整
(4) 8/3(五)前將「活動得獎收據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寄至【10435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22號 大同綜合訊電股份有限公司 行銷一課李先生 02-2592-5252#3303】
※收件期限以郵戳為憑,逾時視同放棄
(5)活動小組收到資料並確認領獎資料無誤後將於107/08/13(一)後統一將獎品寄發予得獎人。
4.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獎項價值NT$1,000元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 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含),中獎者依法需自付10%稅額。得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獎項之價值,需預先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得獎者需於2019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此外,中獎價值累計超過 NT$1,000(含)而未滿20歲之得獎者,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並請附上得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
●可樂旅遊禮券兌換使用說明
1. 可持本券於全國可樂旅遊直營門市(或公司)購買旅遊商品,(恕不得兌換現金)。商品包含國內外團體旅遊、自由行、訂房、機票等,可直接消費使用,但不適用經由其他旅行社同業抵用。
2. 該券經塗改或加蓋〈已兌換〉章,即視為作廢,偽造該券依法究辦。
3. 該券於購買期時開立旅行社專用〈代收轉付收據〉,兌換時不再另開立收據,惟補差額部分仍將開立〈代收轉付收據〉。
4. 所有旅遊行程商品價格依可樂旅遊網站公告之價格為準。可樂旅遊網站 http://www.colatour.com.tw
5. 可樂旅遊券其他使用相關問題請洽可樂旅遊直營門市(或公司)。
●活動聲明
1. 參加者於活動網頁送出資料時,視為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含其更新修正內容),如有違反本活動說明之情事,大同綜合訊電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賠償。
2. 兌換獎品之產品使用規定、保固或服務品質規格需參照產品保證卡提供之標準。
3. 大同綜合訊電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檢視各活動參與者之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與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大同綜合股份有限公司及活動小組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後續確認不符合得獎資格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並不再遞補得獎名單。
4. 得得獎者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大同綜合訊電股份有限公司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時,所有中獎憑證需以大同綜合訊電股份有限公司審核為準。
5. 得獎者未於郵局通知招領截止日期前領取獎項,視同放棄,其得獎資格將被取消。大同綜合訊電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全權處理任何未頒發的活動獎項之權利。
6.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大同綜合訊電股份有限公司之事由,而使參與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大同綜合訊電股份有限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7. 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大同綜合訊電股份有限公司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地範圍內蒐集、處理暨使用之。大同綜合訊電股份有限公司僅使用參與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與者權益。得獎者授權主辦方公開公佈姓名。
8.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大同綜合訊電股份有限公司擁有保留、修改、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